咸市教体艺〔2013〕13号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咸宁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高中:
为积极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为更好地开展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今年我市部分普通高中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
体育: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等项目。
艺术:音乐、美术。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需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按要求先向市教育局提出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的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向社会公示后才具备招收特长生资格,各相关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3月28日前;报送地点: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以下简称体卫艺科)。
2、我市2012年至2015年度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市鄂南高中、赤壁市第一中学、咸安区青龙山高中、通城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6%(项目不超过三个),市级示范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4%(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项目不超过2个)。
3、省、市级示范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4%,其他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
4、由于2013年各校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各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参照2012年实际招生计划总数(由市考试院提供)按比例要求申报。
三、特长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体育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个人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者;
(2)获得县级比赛个人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者;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无先天性心脏疾患。
3、报考篮球体育特长生,其身高:男生达175厘米、女生达160厘米以上。
(三)艺术特长生。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各项比赛二等奖以上者。
(2)获得县级各项比赛二等奖以上者;
四、特长生资格的办理程序和时间
特长生资格的确认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
1、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在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咸宁市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咸宁市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到有关部门初审后于3月30日前将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既《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特长生登记名册》一式三份、考生的获奖奖状原件和复印件(集体项目证书由学校统一存档的,可提供复印件并由学校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合)等有关材料。
2、特长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后,学校于4月10日
前将填写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册》(一式三份)和特长生登记表及原始证件交属地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股(市直学校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查。
3、各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术股初审完成后,要将特长学生名单在当地新闻媒体及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并收齐登记表与登记册并汇总成电子文件和相关原始证件,于4月20日之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复核确认。
4、实行“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制度。考生身份认定、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特长生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生效,各学校和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五、特长生测试工作
1、2013年只有经市教育局审定公示取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才能选择参加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的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考生所在初中不得同时向多所高中推荐同一名考生。
2、2013年经市教育局批准具备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资格的学校可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并根据本校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各招生学校只能接受取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参加测试。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学校分管校长、教导处、体卫艺处联合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在4月15日前向社会公示。组织测试的普通高中应在4月15日前将本校专业测试项目、测试时间、测试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函告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测试工作应在5月20日前全部结束。
3、组织学生测试的普通高中,对合格的学生要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4倍。
4、普通高中于2013年6月上旬将本校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通过WEB信息平台(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考试院信息报送系统于3月底开通。市考试院于6月下旬在咸宁招生信息网公示各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合格信息。
六、录取办法
1、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中考分数投档线为考生所报考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2、填报志愿时,经审核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本人具备特长生资格的学校招生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其余志愿则由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学校。不在招收特长生学校的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特长资格生,投档时将按普通考生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
3、投档录取时,将根据具备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所填报志愿次序,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数和该校特长生投档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符合条件并已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予以录取。凡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根据其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参加其它学校的普通生录取。
七、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落实特长生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学校、项目、指标(名额)和范围;具备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1所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必须按规定的体育、艺术项目进行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和审批。
2、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各地增强优录政策宣传和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监督,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确保特长生招生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8180209,市教育局体卫艺科8253719。
3、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生中考特长生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违规审批部门和申报学校,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并通报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开展测试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4、经办机构和承办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出具假证明和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有违法违纪审批和玩忽职守造成过失的,对有关责任人严肃依法依纪处理。
5、特长生的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时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资格。
八、加强特长生的后续培养和管理
招生学校应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训练;体育、艺术特长生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要求规定,特长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参加训练和比赛。招生学校要为招收的每一位特长生建立成长跟踪档案,以考核特长生三年期间培养成果。已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应在招生工作完成后,将实际录取的特长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长生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附件:1、咸宁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2、2013年咸宁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名册
3、咸宁市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4、咸宁市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5、2013年咸宁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日程安排
咸宁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5日
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印发